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鉴于2017年学校实施机构改革和全员聘任,学校一些部门职能和部分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岗位有所调整,加之学校“双高”建设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各部门需要重新梳理本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和完善相应制度性的防控措施并落实责任人。为此校纪委于2018年5月23日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的通知》辽电大纪发〔2018〕4号,在全校深入开展了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现将各部门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各部门上报材料情况
各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此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内部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绝大部分部门能够按照通知要求,如期上报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情况总结及《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极个别部门没能按期上报相关材料,但经纪检监察处督促提醒后,均在限期内上报完成。
二、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各部门能够按照校纪委的通知要求,充分结合本部门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对照基建项目、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干部管理、人员招聘、招标采购、项目执行和验收、招生、收费、对外接待等11个廉政风险方面,同时综合对照思想政治、意识形态、选人用人、纪律作风、教育公平、日程管理等方面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各部门在此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中,能够做到领导带头组织,认真研究部署,在比对2016年原有各部门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了内容更加丰富,制度更加健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围绕已经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依据相应防控措施落实好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在实际工作中,对此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进行检验,继续查缺补漏,及时修订,随时可将完善后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上报到纪检监察处。下一步学校将对各部门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整合汇总,汇编成册并下发,并依此对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各部门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纪检监察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