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近日,中央纪委对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下属单位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下发了警示通报,按照省纪委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通报精神的通知要求,现对借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公款旅游等隐蔽隐性“四风”问题开展自查工作。
一、排查时间及范围
各部门、单位围绕党的十九大以来,是否存在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的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以考察、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见缝插针擅自改变行程,在公务差旅中“绕道游”“搭车游”;套取集体资金违规报销旅游费用;带下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一起旅游,产生的费用直接安排下属单位和相关单位报销;以及其他隐形变异公款旅游行为等情况开展排查。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 请于4月17日前,将本部门自查报告纸质版及统计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至明德楼5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86120938@163.com。
2.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审核,如实填报,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排查到位、不出纰漏。
附件:《排查情况统计表》
综合监察室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