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集“廉”字书法作品的通知
校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落实省直机关纪工委征集“廉”字书法作品通知精神,响应省纪委在全省开展的万人书写“廉”字活动。校纪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通过自主创作,毛笔书写“廉”字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征稿时间:书法作品从即日起至2013年4月25日前报纪检监察室(3#213室)联系人:宋春娟,电话:86120938。
2、本次活动只征集一个“廉”字,毛笔书写,字体不限,字符要求(最小不小于A4纸,最大不大于A3纸),幅内可加盖书者印章,不用落款、不用装裱。作者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用曲别针附在作品上。
3、本次“廉”字征集活动,学校将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展览和评选,对获奖作者和单位给予奖励。奖励办法: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集体优秀组织奖。通过优选,上报省纪工委参加“全省开展万人书写“廉”字” 活动。
4、本次“廉”字征集活动以支部为单位,请各支部认真组织,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广泛征集。把这次征集活动作为一次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形式,展示师生员工素质和能力的机会和舞台,以此营造浓厚勤政廉政文化氛围。
纪检监察室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