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辽纪驻〔2017〕3号的相关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校纪委决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工作规则》的重要意义
《工作规则》是中央纪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的重大举措,是回应党内关切和群众期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的具体行动。
二、多措并举,深入学习贯彻《工作规则》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要充分利用支部集中学习的方式,把《工作规则》列入学习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结合自身的所学所悟,认真撰写学习笔记以及心得体会,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相关要求
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在学习宣传贯彻中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带头自学,带头宣讲辅导,带头参加集体学习,带头交流认识体会,真正成为带头学习者、模范贯彻者。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则》情况,请于5月19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纪检监察处工作邮箱:jw86120938@163.com。
联 系 人: 庄 蕾
联系电话: 024-86120938
附件:《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纪检监察处
2017年4月21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