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检监察处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
不再具体参与招标采购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今年7月,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我校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纪检监察处落实“三转”不到位,仍具体参与学校招标采购、招生、项目验收等工作的问题,为了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校纪委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处的角色定位和工作界限,依据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工作要求,现就深化落实“三转”要求,做好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校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三转”的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三转”核心要义,提高校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解决职能泛化的问题,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自觉,扎实有效地推动“三转”任务落实到位。
二、按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不再具体参与招标采购、招生、项目验收等工作。今后,纪检监察处不再作为工作人员参与学校项目招标采购、项目执行和验收(包括基本建设、专项维修、货物、图书、教材采购、咨询服务)、招生、收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聘等具体业务的过程监督。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处要把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严格执行《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重要事项监察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辽电大字〔2017〕2号),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重要事项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及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相关负责人开展事前提醒谈话,做好廉洁用权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努力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中共辽宁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