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观辽宁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通知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学校党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力度。校党委决定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辽宁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辽宁省女子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观时间
2019年9月25日下午13:30
二、参观地点
辽宁省女子监狱(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辽宁省女子监狱)
三、参观人员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四、车辆安排
9月25日中午12:30在蒲河校区食堂门前统一发车(北陵校区需乘车的人员请先乘坐中午班车到蒲河校区);自行前往的人员请于13:20前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小广场前集合。
五、参观注意事项及要求
1、参观人员须将车辆停放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办公楼西侧停车场,严禁停在监狱大门附近及禁停区内。
2、不得私自带媒体及照相、录像设备参观,进入展厅后,禁止拍照、摄像,严禁拍摄监狱大门等设施。
3、参观时保持安静严肃,并将手机调到静音或震动状态。不得与服刑人员交谈、接触。服刑人员忏悔发言时,请不要鼓掌和大声喧哗。党员请佩戴党徽。
4、参观后每位领导撰写心得体会,文末附部门、职务、姓名。三日内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w86120938@163.com。
5、参观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其他非常特殊情况,请于9月25日前向纪检监察处请假。
纪检监察处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