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中层干部:
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校纪委决定组织领导干部参观学习辽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观时间
2024年10月16日(周三)下午14:00-15:20
二、参观人员
校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参观地点
辽宁省女子监狱(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
四、参观要求
(一)乘车安排。参观人员请于10月12日前在线填报乘车问卷,以便统一安排车辆。乘车人员要严格遵守出发时间,提前十分钟上车签到,候车地点为蒲河校区食堂门前,发车时间为13:00;自行前往的同志请于14:00前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门前集合,到达后,服从监狱工作人员指挥,按位停车,签到后统一入场。
(二)严格遵守安全要求。所有参观人员进入展馆前,按照要求严禁携带打火机、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将手提包、相机、手机、智能电话手表、现金、香烟等物品留在车内或自行处理,不带入展馆内,并主动配合监狱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三)严格遵守参观秩序。所有参观人员保持服装整洁,中共党员佩戴党徽。参观过程中做到文明参观,爱护展品、展板以及其他设施设备,不触摸、敲打、踩踏。跟随讲解员引领,不擅自离队,保持安静严肃,遵守参观秩序。参观全程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如遇突发事件,参观人员要按照监狱民警的指挥有序撤离。
(四)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参观时不拍照、不录像、不录音。参观后不在公共场合、互联网、自媒体传播监狱涉密信息或发表不当言论。
(五)撰写心得体会。请在10月18日中午前将个人心得体会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jw86120938@163.com。
联系电话:88045390
综合监察室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