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提示提醒
(2024年第1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必学内容,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在这次专题学习中,要重点学习有关组织纪律方面的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为此,我们节选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一)(二)项等重要内容,现转发你们,请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做到入心入脑、见行见效。要将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请各支部于3月8日前组织支部党员干部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并将学习研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校纪委工作邮箱。支部记录本一并记录备查。
电子邮箱:jw86120938@163.com
联系人:宋锟
附件: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节选)
综合监察室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