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落实“两个责任”
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切实巩固“一岗双责”,营造良好校园政治生态。按照学校绩效考核的有关要求,纪检监察处(巡察办公室)将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办督查。现将报送2022年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监督。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高度重视本部门、本领域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职责范围内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纪检委员负责将2022年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统计表》汇总,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w86120938@163.com。纸质版由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支部章,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
各部门要对照上一年度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细致排查本部门在岗位职能、业务流程、人员安排、制度机制、重点项目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发现因职责变更、业务变化、岗位调整而可能产生的新廉政风险点,并适时制定、修改相关制度和防范措施,认真总结本年度在廉政风险点监督、防控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找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形成自查报告。
请各部门将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自查报告电子版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邮箱:jw86120938@163.com。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宋锟;电话:024-86120938
纪检监察处(巡察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